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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是中华民族文明史上一个极为古老的思想概念,早在春秋时代管仲的“四维”说就将廉列为立国的四大根基之一。然则什么叫廉呢?《说文》:“廉,仄也。”狭窄之意,与宽广相对,指的是所求不多。《释名》:“廉,敛也。”收敛之意,与放纵相对,指的是能自觉收敛。《广韵》:“廉,俭也。”俭约之意,与奢侈相对,指的是生活不奢华。《玉篇》:“廉,洁也。”与污浊相对,指的是思想洁净而无污秽。凡此数端,都叫做廉。有关倡导廉的各种措施叫廉政,而致力于廉的修养、磨练和监督、考核就叫廉政建设。
我国的廉政建设有很深的历史渊源,早在封建制度刚确立的初期,就有了比较严格而完备的廉政制度。《周礼·小宰之职》规定说:“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日廉善,二日廉能,三曰廉敬,四日廉政,五日廉法,六日廉辨。”所谓“以听官府之六计”,就是考察官员的六个方面,这六个方面就是善、能、敬、正、法、辨,但六者都以廉为本,所以叫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廉善是廉洁而有好的名声,廉能是廉洁而有行政的能力,廉敬是廉洁而有不懈于职守的敬业精神,廉政是廉洁而无倾邪不端的行径,廉法是廉洁而能守法不失原则,廉辨是廉洁清醒而不为假象迷惑。六个方面都以廉为首位,有廉才有善、能、敬、正、洁、辨,无廉则一无所取,再好的声誉都不叫善,再大的本事都不叫能。可见当时对廉的倡导的力度,考核的严格。
周官的小宰是相对大宰而言的。大宰的职责是“掌建邦之六典,以佑王治国”,而小宰的职责是“掌建邦之官刑,以治王宮之政令,凡宮之纠禁”。宫即官字,官刑即宫员之犯刑者,而“凡宫之纠禁”即对各级官员的考察。可知小宰即朝廷的监督机构,任务在于监察各级官吏的不规行为,是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
秦汉改小宰为御史衙门,职责也更加专一。朝廷设御史大夫,位当副宰相。配有御史中丞两名,侍御史十五人。他们的职责是“内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即在朝廷掌管图书档案,于地方则督察各部刺史,举报弹劾各级文武官员。侍御史衣着有特殊的标志,办案有直接向皇帝负责的特权。《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说:“侍御史有绣衣直指,出讨奸猾,治大狱,武帝所制,不掌置。”虽然不常置,但“绣衣直指,出讨奸滑,治大狱”数语,足见侍御史的尊宠、御史衙门职责的重大了,而绣衣更成了后世王朝监察人员的特殊标志。
隋唐承梁制,设御史台,由御史中丞统管。下设治书御史。治书御史分统侍御史,侍御史分驻各部曹,“掌知其事,纠察不法”。地方有符节令史员,分巡各地。唐时御史台机构更加完备,御史台设大夫一人主管,中丞二人辅佐。“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下设三院,一曰台院,有官员一百二十二人:二曰殿院,二十八人;三曰察院,五十六人。另有监察御史十五人,“掌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皆在焉”。更有十道巡按,他们的职责是:“其一,察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猾盗贼;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巡按本身官品不是很高,但一到州县,权力甚大,俗话称“巡按出朝,地动山摇”就是最好的说明。也唯其如此,对当时的不法贪官颇有震慑作用。
宋承唐制,设御史台,“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下有三院,但人员无多,声势不如唐时盛大。不过职责似比唐时更明确、更集中。“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范围只限于官员内部,是一个纯粹的监察机构。办事也颇透明:“大事廷辨,小事奏弹。”廷辨即在朝廷的大堂上公开辩论,允许被弹劾者发言,颇有几分民主气氛。
唐宋御史虽然职权甚大,但官级卑微。唐时主管御史台的大夫才正三品,中丞正四品,侍御史从六品,监察御史正八品,古今传说中令人震慑的州县巡按,实际上多是比七品芝麻官更小的正八品官员。级别低相对来说是年龄小,连县令也没做过的八品官员大都是初入仕途的年轻人。他们热情高,顾虑少,没有复杂的社会关系,敢于放手办案。朝廷选用的正是他们具有的这些优长,因此唐宋的御史台几乎没有高官夙吏。
明清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全国十三道设监察御史一百人,最多云南十一人。驻各道监察御史,加都御史或副都御史衔,级别仍然不高,不足正七品。但职权专一。特别是巡按,“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对藩司一级的大员竟能“立断”,说明权力之大。正因为职权专重,对监察人员的要求也十分严格,“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
清承明制,设都察院,由正副左都御史统管。左都御史满汉各一人,满员一品,汉员二品。副左都御史满汉各二人,正三品。各道掌印监察御史为从五品,满汉各—人。职责“掌弹举官邪,敷陈治道,各核本省刑名”,似有重点开始向甄别狱案转移的倾向。
以上所举是历代王朝在廉政建设上的组织措施。这些措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使廉者得到表彰,贪者在得到惩处,营造了廉荣贪耻的社会风气。但是,任何组织措施都是有限的,正如孔子说的“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远而无耻。”组织措施的严密,只能使人畏法而不敢贪,不贪往往限于行为上的被动,不能在思想上主动防范,一旦约束松驰,作案频发。有的甚至在严刑峻法的情况下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赵宋王朝以文立国,在廉政建设的问题上于完善御中台的建设外,更注意了廉政的宣传教育,开了廉政思想建设的先河,体现这一措施的首推李昉等人奉命编撰的《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共一千卷,其中四百二十五、四百二十六两卷以“清廉”为目,收集自《左传》以来各史籍所载廉吏事迹九十二条。并在首端作按语说:“释名曰:清,青也,去浊远秽,色如青也。廉,敛也,自检敛也。”此外,在“职官部”的“良刺史”、“良太守”等六卷中,收集了大量清廉官员的事迹。如第二百六十卷《良太守上》引《后汉书》记扬震事迹说:“杨震迁东莱太守,当之郡,道经昌邑。故所举荆州茂才王密为昌邑令,令谒见。至夜,怀金十斤以遗。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日:‘暮夜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密愧而去。转涿郡太守,性公廉,不受私,谓子孙常蔬食步行。故旧长者或欲令为开产业,震不肯,日:‘使后代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又第四百二十五卷引《后汉书》记巴衹事迹说:“巴祇字敬祖,为杨州刺史,在官不迎妻子,暗坐不燃官烛。”杨震不因为别人不知道而不接受他人贿赂,是因为怕“天知人知,我知你知”而受到自己良心的责备。巴衹暗坐时不点公家腊烛,是因为暗中静坐,是个人休息,不是办公时间。公私分明,达到了完全彻底的程度。这都是建立在高度自觉的清廉思想基础上的,非单一的组织监督可比。周敦颐《爱莲说》正是产生在北宋这样一个不仅有比较完备的廉政监督而且己着重宣传廉政典型的历史时代。
《爱莲说》的主题以人的价值取向为旨归。人的价值取向是多样的,有趋重地位的,有趋重金钱的,有趋重清闲自在的,有趋重事业拼搏的。但是,作为一个在社会上有存在意义、真正体现了人格价值的人,他的取向应该是什么呢?周敦颐在他的《通书,师友上》说:“天地间至尊者道,至贵者德而已矣。至难得者人,人而至难得者,道德存于身而己矣。”周敦颐认为,天地之间最为尊贵的是道德,最难得的是人。道德之所以尊贵,是因为道德能赋与人以价值,人之所以难得,是因为人拥有道德而休现了人的价值。反之,道德离开了人,体现不出道德的价值;人离开了道德,也体现不出人的价值;道德和人是互相作用的共同体。根据这个原理,人的价值取向主要应该是道德。然则以道德为取向和以非道德为取向的区别点又在哪里呢?周敦颐在《通书·富贵》章中说:“君子以道充为贵,身安为富,故常泰无不足,而铢视轩冕,尘视金玉,其重无加焉尔。”周敦颐认为,是否以道德为价值取向,最直接的反映就是现实生活的富贵观。
富贵是人所喜爱的,因为它能给人带来舒适,带来享受,带来荣誉,带来各种心理的满足,当人们看不到比富贵更可宝贵的东西,或在看不到富贵潜在的严重风险的时候,追求富贵的心理几乎是无可抑制的。周敦颐在《通书,颜子》章中说:“夫富贵,人所爱者也,颜子不爱不求而乐于贫者,独何心哉?天地间有至贵至爱可求,而异于彼者,见其大而忘其小焉尔。”颜子看到了比富贵更加可爱可求的东西,见其大而忘其小,所以不求金钱地位的富践,而求道德的富贵。其实,不以金钱地位的富贵为自己的追求目标,而能以身安为富、道充为贵的君子也不乏其人。经验告诉人们,金钱地位的富贵给予人的满足总是有限的,痴心的追求者往往要付出身不安、生活不泰的代价。为此周敦颐从现实生活中总结出了三种不同的生活态度,一种是高扬着富贵的旗帜,惟金钱地位是求,不顾身家的得丧荣辱:一种是迴避现实,隐退一旁,企图独善其身;一种是勇赴中流,在博斗中洁身自爱。进而借不同品性的自然物作喻,于是就有了象征富贵的牡丹性格、退隐规避的秋菊性格和在大风雨中洁身挺立的莲花性格,因而形成他著名的哲理小品《爱莲说》的思想主题。
《爱莲说》的核心在于爱莲,莲之可爱甚多,而最为突出之点是它的“生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而其所以不染不妖,又在于它的不贪婪,不奢求,能自我收敛,能洁净无污,其实这就是“廉”的本义。莲者廉也,所以黄庭坚直呼濂溪为廉溪。由此可知,所谓爱莲,即爱廉也,见莲思廉焉,知周子爱莲之义矣。